承德市国资委公开遴选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国资委拟面向市内外公开遴选会计师事务所。
一、遴选范围:承德市内外(欢迎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地的优秀会计师事务所踊跃报名)
二、遴选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参加选聘应具备的条件:
(一)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和行业执业资格许可证书;
(二)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行业协会予以行业惩戒的记录;
(三)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记录;
(四)会计师事务所拥有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与标的所需注册会计师人数相适应,并具备与委托审计业务相适应的执业经验;
(五)会计师事务所指派的年度财务审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三年(含)以上执业经验,没有违纪、违法、违反职业道德和重大工作失误的记录;具备与委托项目相适应的执业经验。
(六)根据审计事项的具体要求确定的其他专项条件。
三、遴选程序与方式:
(一)报名
在承德市国资委网站公开发出公告,应聘单位于4月7日17:00之前将应聘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到承德市国资委。
联系人:承德市国资委政策法规科 毕景新
承德市国资委机关财务 李冰松
联系电话:2050226 2050297
(二)评审
由市国资委相关领导组成评审组,根据应聘者的报名材料,综合考虑应聘单位的情况,择优遴选2-3家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布结果
将选聘结果向所有应聘单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