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在法人治理结构中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促进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规范科学有效运行。市国资委出台《承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暂行办法》,对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内容及指标、评价工作程序、评价结果及运用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该办法以日常管理为基础,运用多维度测评、个别谈话、分析研判等方法,实行年度评价。对董事会重点评价运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董事重点评价其行为操守和履职贡献。该办法明确规定评价结果作为董事会建设和董事调整任用、管理监督、薪酬激励、退出的重要依据。该办法作为考核评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的标准,对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出了具体要求,有利于董事会职能的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