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7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两个专项检查,2023年8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坚决以鲜明态度、严明纪律、务实作风和扎实举措,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市国资委党委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委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委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市国资委党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9项问题,共梳理出20个具体问题,制定了56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高质量履行职能职责存在差距方面
(1)针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联系实际不够紧密”问题。一是于2023年第14次和16次学习时,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在主题教育期间集体学习研讨每月1次,其中第四次专题研讨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供强大理论支持。之后每季度1次,交流研讨注重结合国资国企实际,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定期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扩大理论中心组学习范围,扩大教育面,于2024年2月份召开了扩大学习会议,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国资国企的重要论述。二是每年按照市委宣传部通知要求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国资国企的重要论述,于2023年第15次学习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纪条规的学习。三是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加强《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利用各种会议时机集中学法。
(2)针对“运用创新理论指导监管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学懂弄通做实不够到位,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成效不够明显,突出表现在国有资本总体收益回报水平不够高”问题。一是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重点跟进学习国资国企改革的最新理论成果,认真学习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突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理解掌握,提升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在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4次、16次学习时,重点学习了《科学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并开展集体研讨。二是扎实开展“五个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打造“五型国企”。认真谋划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董事会建设,规范董事会运行,持续推进董事会应建尽建。进一步落实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机制常态化运行。三是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切实把工作重心放到大力调结构、转方式上,围绕全市“3+3”主导产业,指导监管企业科学谋划发展方向和投资,切实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提高项目成功率和回报率。提出了《承德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关于履行出资人职责有差距,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任重道远问题
(3)针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完成不好”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已对监管企业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摸清监管企业基本情况,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应对举措,召开了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二是加强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考核,根据监管企业实际,科学设置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根据省要求,任期考核设置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在责任书中明确设定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目标值,落实保值增值责任。三是加强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对重要指标完成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对完成年度目标有差距的企业随时进行提醒提示。向经济效益持续严重下滑的5个集团公司发放了提示函。
(4)针对“监管企业经营形势不容乐观,盈利能力持续下降”问题。一是指导监管企业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坚持盈利导向,聚焦“3+3”主导产业,突出主营业务,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对监管企业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推动好项目、大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达效。每季度对监管企业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调度,形成了工作情况表。二是加强监管企业经济运行调度,及时准确掌握经营运行情况,并认真科学分析研判,及时发现监管企业在经济运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企业全力以赴完成年度目标。已完成监管企业前三季度经济运行工作情况调研,召开了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三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全面加强约束和督导,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一利五率”实现“一增一控四提升”的目标要求,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水平。“一利五率”分别以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形式纳入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按“一企一策”原则在责任书中明确,并设置目标值。
(5)针对“现有企业类型比较单一,科技投入明显不足”问题。一是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重点推进旅游集团重组整合,积极探索我市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的有效路径。7月份制定了《承德避暑山庄旅游集团重组整合实施方案》,按方案推进落实。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推动监管企业走到招商引资最前沿,围绕“3+3”主导产业,积极主动“找帅当兵”寻求合作,集中精力抓招商、上项目、增投资,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承德市国资委10家监管企业共谋划招商引资项目28项,总金额约为50.63亿元。28个项目中有招商项目24个,总金额约为40.92亿元;引资项目4个,总金额约为9.71亿元。三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开展“强化科技赋能 助力创新发展”专项行动。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监管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落实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加快推进监管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创建高水平的创新载体和平台。深入实施“招才引智”工程,努力把各方面的优秀人才聚集到国资国企事业中来。热力集团开展智慧供热项目、《智能化楼宇换热机组》标准、承德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科技专项项目·承德市供热智能化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等多项创新课题研发活动;德厦建材开展固废海绵城市建设多功能砖关键技术研究;矿业集团龙庆公司开展脱毒薯育苗基质研发、椰糠蔬菜育苗基质的研发与应用、土壤改良专用基质研发与应用等多个项目创新研发活动;水务集团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新技术示范与智慧化管控平台技术榜单项目、城市智慧供水系统集成开发与实践、坝上高寒地区冬季污水厂运行关键技术研究等多个创新研发活动。四是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在设置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时,10监管企业中有5家企业设置了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指标,并设定了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增长5%以上的目标。
3.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些重大部署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6)针对“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对接引进央企工作进展较慢”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市引进央企工作专班综合办公室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各个专项组搭建对接平台,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建立央企对接服务工作机制,加强与央企的沟通联系,主动问需央企,切实帮助央企解决在承发展诉求。严格央企对接工作考核,实施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机制,确保央企对接取得积极进展。三是发挥央企对接服务中心职能作用,督促各县区切实发挥引进央企主力军作用,开展积极精准对接,11月底完成了引进央企达到10家的目标,全年引进央企子公司30家,年底考核排名全省第5。
(7)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用力不足,监管企业债务和经营风险较高”问题。一是严控投融资行为。督导监管企业严格落实《承德市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和《承德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投融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和监督,合理控制监管企业投融资规模,严控投融资风险,避免无效低效投融资行为,逐步缩减存量债务。二是加强债务风险监督管控。实行企业发债预算管理制度,认真研究公募REITs等股权类融资方式,合理优化债务结构。发挥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作用,组织召开财务监管工作会议,提升在线监管能力水平。三是加大企业资金管控力度。推动各监管企业逐步建立和运用企业资金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统一管理集团内部资金流动,通过加大资金管控力度,形成企业流动资金蓄水池。对高负债企业继续实施负债率、负债规模双管控,逐户明确资产负债管控目标,同时适度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率在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的权重。四是在设置2023年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时,严格控制高于行业预警线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设定不高于行业预警线的目标值。
(8)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规范”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民主集中制等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出台了《市国资委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最后发表意见,并归纳意见作为结论。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9)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积极落实党委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全面领导责任,每年专题党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11月10日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对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分析研判;11月底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干部考核、作为民主生活会等工作的重要内容,按规定落实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单位门户网站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相关国资国企信息;对新出台的国资国企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做好解读与宣传工作。
(二)抓纪律和作风建设用力不够,资金资产管理存在一些问题方面
4.关于攻坚克难的韧劲不够足,下属事业单位存在一些资本运作、资金管理、资产处置遗留事宜问题
(10)针对“直属企业长期滞留存量资金,对外股权投资纠纷久拖无果”问题。一是认真梳理了国投电建公司的产权、股权,厘清资本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了情况报告,按照《承德市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组建方案》进行了产权划转。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产权划转。二是“国投电建账面体现对承德三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与实际相差1400万元”问题,经与市审计局沟通,整改主体不在市国资委。认真落实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2022年以前年度应缴国有资本收益已于2023年8月前全部缴清,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1630万已于2023年11月偿还完毕。
(11)针对“已销户专户对外股权投资股比计算不合理且多年无收益”问题。一是全面梳理企业情况,重点对股比程序进行核实。经核实,1600万元为溢价投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股比计算合理。二是对安惠揽胜公司股改组建的承德避暑山庄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上市具体情况和投资以来收益情况进行核实,严格落实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经核实,2017年至2020年实现收益200.08万元,已于2021年7月到账,2021年之后因疫情影响,该公司出现亏损,至今无利润可供分配。安惠揽胜公司股改组建的承德避暑山庄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上市已于2017年3月3日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基础屋挂牌,完成了“新三板”上市初步目标。
(12)针对“原下属事业单位撤销后未经审批划转资产”问题。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划转相关规定,认真核实划转情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理清划转程序,市财政局已于11月10日出具无偿划转房屋账务核销的批复。
(13)针对“大额办公用品采购有未经集体研究的情况”问题。一是逐笔核实相关情况。针对36笔未经集体决策问题,对《三重一大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使经集体决策物品采购金额标准与《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相关标准一致,以后遵照新修订《三重一大细则》执行。针对7笔、8.403万元的发票开具日期早于领导审批时间问题,对《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细化相关时间节点。二是进一步完善大额办公用品采购制度,对超过1万元的大额办公用品采购严格按照机关财务制度要求上会研究。三是加强了机关财务管理,严格支出审批,坚决杜绝违规支付问题。同时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专业业务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4)针对“有的合同签订不严谨。没有法人签字、也没有合同签订具体日期”问题。一是加强对《合同法》的学习,于2023年第1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严格业务合同管理,规范审批签字程序,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加强合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规避合同风险,确保合同签订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
(15)针对“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落地不实,对所监管企业情况了解不够深入”问题。一是结合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市委办《承德市贯彻落实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的主要措施》要求,结合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做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课题集中调研工作的通知》、主题教育关于调查研究工作的安排部署及国资国企工作实际,市国资委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调研课题进行再研究、再聚焦。二是认真研究制定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列出调研计划,明确调研课题,统筹安排调研时间、地点、人员,避免扎堆调研、重复调研、多头调研。市国资委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到企业调研不少于4次,每人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1—2篇。主题教育期间,市国资委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开展专题调研56人次,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8篇。三是落实调查研究“深、实、细、准、效”的要求,深入企业一线,切实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破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难题的具体实践。主题教育期间,通过调研共现场解决问题19个,提出破解难题的思路举措33项,转化为工作举措、制度机制7项。
(16)针对“精简文件不够扎实”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市委关于精文简会的相关制度规定,严控发文数量,对不该发的文件不发。二是加强发文管理,从严控制发文数量,明确文件起草、审核、校对、科室意见等各环节程序,强化审批,从源头提高文件质量。文件不搞“穿靴戴帽”,突出主题,意尽文止,发短文,发有用的文,发对基层有指导意义的文。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到基层一线解决问题,从源头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
(三)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扎实,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7)针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积极主动”问题。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下半年召开了党委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建立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并明确国资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每年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和本系统典型违纪案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三是结合市委巡察工作,指导企业党委开展内部巡察,对市委巡察以外的相关企业列出巡察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巡察工作全覆盖。
(18)针对“派驻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问题。一是认真学习“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根据中央省市国资工作重点要求,明确监督思路,细化监督举措。二是立足国资国企实际,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政治监督相关要求,落实“5+4+N”政治监督体系,以监督国资委党委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为主线,紧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整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承德篇章。三是督促国资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关键少数”管住“大多数”,推动国资委加快解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问题。四是紧盯国资国企高风险廉洁隐患环节,强化日常监督,着重监督国资委党委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机关纪律执行,提升监督质效。五是做实调查研究,严格按照“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加强对企业纪委工作指导。
(19)针对“征求廉政意见程序倒置,个别存在研究干部人事议题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级并行相关规定,拟提拔为领导职务的干部在民主推荐后,考察前征求驻委纪检监察组意见,拟职级晋升的在动议预审时征求驻委纪检监察组意见。二是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研究干部人事议题时严格落实干部回避制度,涉及与会人员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予以回避。严格参会人数,党委成员未达三分之二以上的不召开党委会,无特殊情况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非党委成员不参加人事会议,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0)针对“机关2个党支部近年‘三会一课’不规范”问题。一是机关党委于11月3日对机关各支部学习内容进行了提示,要求各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各支部于2023年11月份以“三会一课”形式进行了学习,确保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同时严明了参会纪律和签名程序。二是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召开“三会一课”情况督导检查,并组织各支部委员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党支部手册晾晒活动2次,查找自身不足,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市国资委党委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下一步工作中,市国资委党委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做好整改见效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进一步树牢全面从严治党意识。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市国资委党委将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国资系统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二)进一步形成有力制度机制。组织委内各部门适时开展“回头看”,全面系统分析市国资委在指导国企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矛盾困难,结合任务形势充分搞好论证和调查研究,以本次巡察问题为导向,对现有各项制度查漏补缺,重新制定修订系列配套的制度机制,形成用科学思维抓建设促发展的长效机制。抓好制度机制的执行落实,采取多种形式考量工作实效,坚决杜绝问题反弹,确保巡察整改成效。
(三)进一步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以本次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国资监管职能,强化服务理念,精准高效提高监管效率,持续开展“内控制度建设年”活动,形成“以查促改”“以改促建”的动态机制,坚持党对国资国企的全面领导,加快建设新时代党建新格局,聚力推进全市国有企业做优做强,不断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开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050201;电子邮箱:18031422262@163.com。
(联系人:李洪涛 组织宣传科三级主任科员 电话:2050201 18031422262 )